吉林省林科院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中期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18-12-20     浏览: 37439次


    2018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节水、节电、节油、节材等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在院里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

    为了贯彻和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我院于2018年8月6日开会,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各部门正职负责人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对我院节能工作进行了部署和指导,明确了节能工作的主要节能目标,制定了主要措施,为我院节能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了体系保障。

    二、完善节能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我院逐步建立技能制度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用水、用电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多项制度,建立健全了节能降耗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按照要求,认真负责统计各部门节能数据并进行汇总,确保及时准确的向上级部门汇报及上传报表,使节能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三、开展节能宣传,提高节能意识

    我院认真做好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规定。家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滴水等等,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通过宣传标语,宣传画报和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营造人人节能、事事节约、时时节约的良好氛围。

    四、节能措施落实,成效显著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注重节能工作落实,狠抓节能重点、项目和环节,确保了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在节约用电上。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二是在节约用水上。我们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使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发现阀门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粍水量。

    三是在节约办公耗材上。我们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釆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粍,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

    但是目前我院的节能工作还面临着很多困难,我院将一步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有针对性的制定新措施,逐步实现全院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的良性运行长效机制的目标,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推动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

  

                                                    2018年12月20日



  • 联系电话:0431-85850444 邮箱:365184815@qq.com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3528号
    版权所有: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