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19-11-01 浏览: 6453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院党委下属的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已满,并于2019年10月下旬,进行了换届工作。
在院党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各党支部分别召开会议,酝酿支部委员会人选,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提交院党委。院党委召开专门会议,对各党支部提交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研究讨论,结合工作实际,总体上同意各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提名,并对各党支部的请示分别进行了批复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10月31日,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分别产生了新一届的委员会。院党委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新一届各党支部委员纷纷表态,将不断自觉加强自身学习,继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尽责,为吉林省林科院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