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20-09-21 浏览: 5320次
各部门:
“国庆节”、“中秋节”临近,按照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使用公务用车。
二、要对所属办公(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等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检。需要做实验的部门,务必指派专人对所用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门卫人员要切实加强夜间巡视,严格出入人员、车辆的安检工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四、九台、伊通和净月3个基地,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林草局和所在地政府对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秋季森林防火的有关工作。
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