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21-05-07 浏览: 2784次
4月14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草原进入加强保护修复的新阶段。
长期以来,由于对草原重利用、轻保护,重索取、轻投入,超载过牧加上气候变化影响,我国90 %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不断强化草原保护修复,初步遏制了草原总体退化趋势,部分地区草原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1 %,比2011年增加了约5个百分点。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草原监管职责从原农业部划转到新组建的国家林草局,进一步强化了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当前,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退化的形势依然严峻。《意见》是在草原定位从生产为主向生态为主转变以后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政策性文件,明确了草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细化了工作措施,为开展草原保护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指导今后一段时间草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提出,要以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推进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加强草原保护管理,推进草原生态修复,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推动草原地区绿色发展。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左右。到2035年,基本实现草畜平衡,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60%左右。
国家林草局将做好《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着力提高草原治理能力。细化考核指标,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结合落实林(草)长制,科学设计草原承包经营、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落实情况的考核指标,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压实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构建草原保护修复的长效机制,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修复,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加强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草原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