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21-09-13 浏览: 2040次
吉林省目前共有自然保护地167个,面积319.2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16.69%,实现数量和面积双突破,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018年机构改革后,吉林各类自然保护地划归省林草部门统一管理。2019-2020年,吉林用两年时间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有效破解管理矛盾和冲突,组织保护地开展勘边确界,明晰四至范围。启动保护地自然教育研学活动,探索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的有效途径,提升保护地综合保护能力。
目前,吉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形成,自然保护地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和野生植物原生地,保护自然遗迹,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东北虎豹、中华秋沙鸭、原麝、白鹤、大鸨、长白松、东北红豆杉、朝鲜崖柏、松茸等野生动物及栖息地和野生植物原生地均纳入保护地范围,全省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与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1960年,吉林省建立首个自然保护地——长白山自然保护区。60年来,吉林省自然保护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数量日益增多,面积逐步扩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态文明总体布局战略的实施,吉林省自然保护地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