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森林步道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22-02-24     浏览: 10252次


国家森林步道是穿越著名山脉和典型森林,邻近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风景、历史文化区域,是长跨度、高品质的带状休闲空间。为推动国家步道体系建设,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推进生态文化传播,展现长白山自然之美,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正积极开展长白山森林步道申报工作,同时组织编制长白山森林步道(吉林段)总体规划。创建形象标识作为长白山森林步道规划的重要内容,对于凝练长白山文化,凸显地域特色,打造具有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森林步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展示长白山森林步道品牌形象和内涵,现面向全社会开展长白山森林步道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主办单位: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二、征集内容

  长白山森林步道形象标识(LOGO),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众征集长白山森林步道形象标识设计方案。

四、征集时间

2022年2月25日—2022年5月10日。

五、设计原则

1.规范性。设计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及适用范围,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2.适用性。设计主题鲜明、构思新颖、辨识度高,适用于多种场合、载体的使用及推广。

3.科学性。设计应通俗易懂,构图紧凑、图形简练,内容清晰准确,避免有歧义、有争议的信息。

4.代表性。突出长白山森林步道特色,有效展现核心价值。

六、设计要求

1.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创意独特,图案富含象征意义,能体现“长白山森林步道”特色;

2.图案直观、醒目、易记、易识别在户外使用,能吸引公众注意力;

3.具有整体美感,有较强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4.体现如下信息元素:长白山、森林、步道(徒步)等元素,按序自行甄选,可按设计需要删减;

5.反映森林步道自然属性,能够明显地将森林步道与其他道路、游步道区分。

七、投稿要求

1.作品提交

每位参赛者按照要求提交成果说明(附件1)及设计作品图1份、报名表1份(见附件2)。同时下载获取“原创声明”(见附件3)、“著作权转让承诺书”(见附件4),与参赛作品一起提交。

  2.投稿方式

请将设计作品发送到活动邮箱 243217015@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长白山森林步道形象标识(LOGO)设计作品”,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如有问题请发送到活动邮箱咨询。

八、评选方式

  为保证活动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作品征集结束后,主办方邀请专业评委组成专家评审团,从辨识度、创意理念、设计要素等多个维度对作品进行评选和审定。

九、奖励办法

  1.一等奖:1个,奖励人民币10000元(税前),并颁发证书;

  2.二等奖:3个,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税前),并颁发证书;

  3.三等奖:5个,各奖励人民币500元(税前),并颁发证书;

  4.入围奖:20个,颁发证书;

  5.获奖及入围作品将进行展示推荐。

  注:奖金为税前,视作品质量,上述奖项名额可增加或空缺。获奖作品揭晓后,征集方将在相关平台公布获奖名单。获奖人员根据征集方要求对设计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后,为获奖者发放奖金。

十、有关要求

1、参选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未公开发表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情况,主办方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纳入评奖审定的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再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

3、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活动有关规定,向获奖应征方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费用,同时所有获奖应征方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获奖的应征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全部无偿转让给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4、作品内容如有重复或相似,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来稿一律不退,投稿者(机构、团队)自行留底。

5、各项入选作品奖可空缺,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已接受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6、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设计方案提交成果说明.docx


        附件2:参赛报名表.docx


        附件3:原创设计声明.docx


        附件4:著作权转让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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