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22-07-19 浏览: 34776次
在吉林省人社厅和吉林省妇联组织开展的吉林省2021年度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工作中,我院党委认真组织民主推荐、严格考核,陶晶同志推荐为候选人。最终经省妇联和省人社厅评审,陶晶同志评为2021年度吉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她工作努力,业绩突出,曾获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产业创新奖”个人一等奖,省五一巾帼标兵,省拔尖创新人才(一层次),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人才,省突贡。
经吉林省人社厅评审,我院任军同志获C-类人才称号,马琼芳同志获E类人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