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18-04-02 浏览: 5343次
各部门:
按照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禁使用公务用车;
二、要对所属办公(实验)室的水、电、气、门窗等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检。需要做实验的部门,务必指派专人对所用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门卫人员要严格出入人员、车辆的安检登记工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