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岭在吉林率先出台林长制

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18-07-30     浏览: 5568次


 日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桥岭林业局在全省率先出台林长制,实行“人人有责”的森林管理制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森林资源管护和东北虎豹保护责任体系。

    天桥岭林业局对辖区内所有森林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建成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覆盖辖区所有森林和林地,设定各级林长人员编制855人。

    一级林长由局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任总林长。总林长承担林长制的总指导、总调度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局区的森林资源管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副局级领导任副总林长,协助总林长的工作,监督、考核主管部门和督促、指导、协调二级林长履行林长制职责。二级林长由森林管护大队、各林场党政领导担任,林场场长为辖区第一负责人。三级林长由股段长、管护站站长担任,其将合理统筹安排管护人员林长值班和巡山,对在巡护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和防火期间无证入山及野外用火者,及时组织四级林长进行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林长汇报。四级林长由巡护员、管护站站员担任,其将按照上级林长的要求在责任区内环绕巡查,及时汇报巡查中发现的非法毁林等情况。

 天桥岭林业局实行林长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依据,确保林长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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