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admin 时间:2019-04-28 浏览: 6039次
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之相关规定,现就“五一”放假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二、公务用车一律按规定在院内停放,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遇有突发的临时性公务活动,须使用公务用车的,要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和备案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车辆要及时返回院内停放;
四、对发现的公务用车违规使用问题,将依据院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吉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19年4月28日